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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2024-2025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2023/10/30 10:47:00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是中国教育部资助的全额奖学金项目,用于部分中国高校自主招收优秀国际学生来华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根据相关文件,我校制定了2024-2025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年龄要求: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3.授课专业均为中文授课中文水平需达到HSK四级以上。

4.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学校在学术能力、语言能力及其它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二、资助类别、期限

1.资助类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资助期限: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为3年。

三、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免学费

2.免住宿费

3.提供在华期间生活费(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月)

4.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登录“留学中国”网站(“留学中国”网站链接:http://www.campuschina.org),点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图标进入申请系统,点击【学生注册】按钮注册账户,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类别为B大连交通大学大学机构代码为10150)。

五、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4年9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HSK成绩报告。申请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6.预录取材料(通过学校的资格审核和考核后将获得学校发放的预录取通知书)。

7.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博士研究生须由中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8.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亦可按照申请院校要求以其他方式提供。

10.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1.《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

12.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 6 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注意

所有通过均需通过系统上传和填写,无须邮寄纸质材料。上传的材料须清晰、完整。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不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六、申请截至时间

2024年2月25日

在系统提交完申请后,请下载《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412728212@qq.com。

七、学习开始时间

2024年9月

八、录取程序

1.学校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初步确定推荐人并发预录取通知书

2.推荐人收到预录取通知书后,须登陆系统再次补充完成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中须包含我校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

3.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将其材料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

4.留基委组织学科专家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签发录取材料并寄回学校

5.学校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邮寄奖学金获得者。

九、其他

1.申请人填写在线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因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无效信息影响审核、录取及入学者,一切不利后果和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最终录取与否以收到大连交通大学发送的正式录取通知函件为准。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进行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招生。有关奖学金申请事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

4.若获得奖学金,须在报到时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提供预毕业证明的需携带正式毕业证书原件),以供现场查验

5.中国政府奖学金生逾期未注册、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所获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学生入学后参照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6.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7.奖学金获得者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不参加评审或者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086-411-84106218

E-mail:412728212@qq.com

网址:http://www.djtu.edu.cn

部门:大连交通大学国际合作交流中心(留学生部)

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

邮编:116028


附件:2023-2024学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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